廣大業主、物業服務單位、工程建設領域同仁:
玻璃幕墻作為現代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其獨特的美學效果和良好的采光性能,為我們的城市帶來了獨特的視覺美感。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問題逐漸凸顯,如玻璃破損、密封膠老化等,對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極大的隱患。為切實履行玻璃幕墻業主負責制,確保玻璃幕墻質量和使用安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出以下倡議:
一、產權人是保障玻璃幕墻安全維護的責任人
根據《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建質〔2006〕29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玻璃幕墻安全防護工作的通知》(建標〔2015〕38號)、《廣東省建設廳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實施細則》(粵建管字〔2007〕122號)等文件要求,玻璃幕墻安全維護實行業主負責制,建筑物為單一業主所有的,該業主為玻璃幕墻安全維護責任人;建筑物為多個業主共同所有的,各業主要共同協商確定安全維護責任人,牽頭負責既有玻璃幕墻的安全維護。
二、充分發揮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表率作用
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應切實履行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維護責任,將其納入日常樓宇管理的重要內容,帶頭組織開展玻璃幕墻的定期檢查、安全性鑒定,確保玻璃幕墻的安全、耐久、適用。
三、建立日常維護管理制度
安全維護責任人應根據《建筑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相關要求,制定日常使用、維護、清洗、檢修、安全性鑒定和大修的計劃和制度,并組織實施、建立臺賬。實施既有建筑幕墻定期檢查、災后檢查、安全性鑒定、維修、大修等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幕墻的定期檢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幕墻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后,建筑幕墻的安全維護責任人應對幕墻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此后每五年應檢查一次;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幕墻應每年檢查一次。
(二)施加預拉力張拉桿索結構的幕墻工程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六個月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預拉力檢查和調整,一年后再檢查和調整一次,此后每三年應檢查一次。
(三)采用結構粘接裝配的幕墻工程使用十年后應對該工程不同部位的結構硅酮密封膠進行粘接性能的抽樣檢查;此后每三年檢查一次。
(四)遭受地震、火災、雷擊、爆炸、臺風等自然災害或突發事故后,應及時對幕墻進行全面檢查。
定期檢查應當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實施。負責檢查的單位應當向安全維護責任人提交檢查報告,并對檢查報告結論負責。
四、落實玻璃幕墻安全性鑒定
建筑玻璃幕墻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應當每十年進行一次安全性鑒定,除此以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墻,其安全維護責任人必須負責委托有關單位完成安全性鑒定:
(一)原設計或制造安裝過程中遺留下較嚴重的缺陷,需鑒定其實際承載能力的幕墻;
(二)年久失修或已超過原設計使用年限需繼續使用的幕墻;
(三)面板、連接構件或局部墻面等出現異常變形、脫落、爆裂現象;
(四)遭受臺風、地震、雷擊、火災、爆炸等自然災害或突發事故而造成損壞;
(五)相關建筑主體結構經檢測、鑒定存在安全隱患。
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性鑒定應當委托具有建筑幕墻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安全性鑒定中承載能力分析部分,應由原建筑幕墻設計單位或具有建筑幕墻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
五、加強應急管理與處置
安全維護責任人應制定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突發安全事件預案,明確應急處置流程、責任人、救援隊伍等,確保在發生幕墻安全事故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對因既有建筑玻璃幕墻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發生爆裂、脫落等緊急情形的,安全維護責任人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設置警戒范圍,引導疏散人流,并同時向屬地人民政府報告。
廣大業主、物業服務單位、工程建設領域同仁,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管理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我們共同努力和配合。我們希望通過此次倡議,引起大家對既有建筑幕墻玻璃幕墻安全的重視和關注,共同提升玻璃幕墻維護管理水平,為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