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
一、 硅酮結構密封膠設計
1、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接寬度應符合本規范第5.6.3或5.6.4條的規定,且不應小于7mm;其粘接厚度應符合本規范第5.6.5條的規定,且不應小于6mm.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接寬度宜大于厚度,但不宜大于厚度的2倍.隱框玻璃幕墻的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接厚度不應大于12mm.
2、 硅酮結構密封膠應根據不同的受力情況進行承載力極限狀態驗算.在風荷載、水平地震作用下,硅酮結構密封膠的拉應力或剪應力設計值不應大于其強度設計值,f1,f1應取0.2N/mm2;在荷載作用下,硅酮結構密封膠的拉應力或剪應力設計值不應大于其強度設計值f2,f2應取0.01N/mm2.
GB50210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規定
3、 隱框、半隱框幕墻構件中板材與金屬框之間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結寬度,應分別計風荷載標準值和板材自重標準值作用下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結寬度,并取其較大值,且不得小于7.0 mm.
說明:
1、 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結寬度是保證半隱框、隱框玻璃幕墻安全的關鍵環節之一,當采用半隱框、隱框幕墻時,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結寬度一定要通過計算來確定.當計算的粘結寬度小于規定的極小值時則采用極小值,當計算值大于規定的極小值時則采用計算值.
2、硅酮結構密封膠應打注飽滿,并應在溫度15—30℃、相對濕度50%以上、潔凈的室內進行;不得在現場墻上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