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墻維護下列規定:
1隱框玻璃幕墻的結構膠不應有外觀變質、開裂等現象
2玻璃邊部不應有肉眼可見的裂紋、邊等缺陷
3夾層玻璃不應有變色、氣泡、開裂等缺陷;
4幕墻玻璃與室內裝飾物之間的間隙不宜少于10mm,龍骨與室內裝飾物之間的間隙不宜少于 5mm;
5可開啟部分及可活動部分的五金件應經常涂潤滑油,保持靈活,避免銹蝕;
6對于室內無窗臺墻體的玻璃幕墻,應在內側設置高度不低于900mm的防護設施
7雨天或 4 級以上風力的天氣情況下不宜使用開啟窗6 級以上風力時,應全部關閉開啟窗。
8單片鍍膜玻璃室內面為鍍膜面時,室內人員在工作或從事其他活動時應避免對其造成損傷;
9單片鍍膜玻璃內側面不宜粘貼貼紙或其他裝飾膜。
10化發破后應采取下列施進行處理1準確記錄玻璃破裂的時間、破裂的位置、朝向、室內外溫度等;
11對破裂點進行拍照記錄;發現玻璃破裂后第一時間取下并做好安全防護
對起爆點進行整體取樣保留,以便進一步分析。
13空調的熱風口不宜設置在玻璃幕墻位置或與之距離過近5.24使用墻開啟時,開啟部宜15,不應大于2.0m'
14證,操作的安全可靠,簡易繩索、扣件等高空作業用具應具備安全監管部門的使用許可證。
15對既有幕墻的清洗應注意保護墻料的裝飾表面確保清潔工具和清洗劑不會劃傷或腐蝕既有幕墻材料。不得用高壓水槍沖洗,清潔用水不應流幕墻隱蔽部位,清洗施工單位應提供清潔工具和清洗劑安全清潔使用說明并保存清洗記錄。
16拆卸全玻幕墻玻璃板塊前,對相鄰玻璃面板采取必要的臨時支撐加固措施,待更換玻璃安裝到位,結構膠固化后卸除臨時加固設施。
17點支承玻璃幕墻的玻璃面板應能單獨更換。玻璃面板損壞或更換所引起的負荷變化,不應導致支承結構破壞。
18對現場需要打注硅 膠接固定的璃面板,應在打膠前采用機械方法進行臨時固定,打膠施工應在15C~30C溫度范圍內進行,在結構膠承載力確認滿足要求后方可拆掉臨時固定件。